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

「異議‧國文」系列7--一個與〈左忠毅公軼事〉有關的問題

*這篇曾發表在臉書「全國國文教師教學討論坊」,發表後,得到一些國文老師的回應,可惜無法將他們的回應內容,一一放在部落格。其中一位讀者--陳勝彥老師,寫了一篇文章,叫做「以法家參伍術觀點重新審看左忠毅公軼事」,發表在翰林文化出版的《高中國文印象》,有興趣者可找來閱讀。


方苞在〈左忠毅公軼事〉的開頭寫道:「先君子嘗言: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。一日,風雪嚴寒,從數騎出,微行,入古寺。廡下一生伏案臥,文方成草。公閱畢,即解貂覆生,為掩戶。叩之寺僧,則可法也。及試,吏呼名,至公,公瞿然注視。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召入,使拜夫人,曰:『吾諸兒碌碌,他日繼吾志事,惟此生耳!』」

(先父曾說:同鄉前輩左忠毅公在京師轄區視察學政。有一天,風雪交加,天氣嚴寒,公帶領幾個騎馬的侍從,暗地裡出訪,走進一間古寺。廂房內,有位書生趴在桌上睡著了,文章剛完成草稿。公看完文章後,就脫下貂皮外衣,蓋在書生身上,並替他關上房門。問寺裡和尚(那位書生是誰),原來是史可法。到了考試的時候,官史唱名,點到史可法時,公驚訝地看著他。等史可法呈上試卷,公就當面簽署第一名。還請他到家中,讓他拜見夫人,公對夫人說:『我們幾個兒子都很平庸,將來繼承我志業的,只有這個學生了!』----以上的白話翻譯,出自翰林版無敵高中國文())

請問史可法是參加什麼考試?是科舉考試的鄉試?還是其他類型的考試?

當時的科舉考試,不論是鄉試、會試及殿試,還是讓士人取得生員資格的童試(縣、府、院三級考試),應該有嚴密的考場規則才對!可是主試的左光斗竟然能在史可法交卷當下,當面簽署第一!既沒有經過審閱、批改,也沒有與其他考生的卷子比較,這有可能嗎?我記得,明代科舉考試,考生的卷子是要糊名、謄錄,而且是試後閱卷,即使左光斗出於一見鍾情或者非常賞識史可法的才德,恐怕無從插手吧?即使是考場規則相對寬鬆的其他類型考試,左光斗這種行徑難道不會引發其他考生及場務人員的質疑或不滿?甚至被人視為舞弊行為而去告發?

附帶一提,方苞左忠毅公軼事〉的第四段內容,也就是「公治兵,往來桐城,必躬造公第,候太公、太母起居,拜夫人於堂上。」,疑似與史實不符!我最近幾天在《翰林版無敵高中國文()》看到編者撰寫的「按」,上面說:「公之母已於公遇害後,因悲傷過度而去世;而公之父也於崇禎二年因吐血而死。故此處記載與事實並不相符。」(位於該書第16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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